发布时间:2024-11-14 10:28:48 来源: sp20241114
人民网北京1月19日电 (记者孙博洋)记者从中消协了解到,19日,中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有不法分子以退还培训费为由,用购买“国库券”等方式诱导消费者转账进行诈骗。中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
据介绍,去年以来,有不法分子打着有关部门和中消协的旗号,冒充中消协工作人员,利用消费者着急退钱的心理,以退还教育培训机构的课程费为由,以购买“国库券”“基金”“证券”等方式诱导消费者转账,进行诈骗,导致消费者财产严重受损。中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行为严重侵犯消费者财产安全,涉嫌犯罪。
上述负责人表示,中消协曾就类似事件于2023年1月18日、6月7日、7月27日发布公开声明,提醒消费者防止受骗,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了有关部门。近期,仍有部分消费者反映上当受骗。为此,中消协郑重发布消费警示:凡是退款前要求先支付费用的,都是诈骗;消费者一定要捂紧自己的“钱袋子”,警惕任何以退费为由要求再次付费购买相关产品的诈骗行为。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从消费者反映的情况看,不法分子通常假冒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与消费者建立联系,诱导消费者加入相关教育培训机构退款QQ群,并下载其指定的涉嫌非法APP。这类APP往往内设群聊功能,消费者进入群聊后,不法分子要求消费者购买国库券才能退费,还有不法分子伪装成“退费用户”发布退费成功的信息。一旦消费者受骗购买国库券完成转账,不法分子便以“操作失误”为由,冻结消费者APP账户,要求消费者再次进行大额转账,购买更多“国库券”用以解封账号。若消费者对上述环节产生怀疑,不法分子还会向消费者提供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官网上公开的投诉咨询电话及地址,甚至误导让消费者到中国消费者协会领取退款。
上述行为致使消费者不仅未得到应退回的培训费,反而被不法分子诈骗,遭受双重损失。对此,中消协方面表示,强烈谴责此类卑劣行径,提醒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同时,呼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消费者的诉求,严厉查处此类诈骗案件,形成有效震慑。
上述负责人表示,中国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益性社会组织,不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商品和服务。消协组织是消费纠纷的调解机构,处理消费纠纷从不收取任何费用。
(责编:乔业琼、高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