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4 17:17:38 来源: sp20241114
中新社 北京12月25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国家发改委25日对外公布《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提出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研究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对港澳投资者的资质要求、持股比例、行业准入等限制。
行动计划提出主要目标:经过三年努力,粤港澳大湾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共商共建共享体制机制运作更加顺畅,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充分释放,市场互联互通水平显著提升,在全球范围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的能力明显增强,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居全球前列。
与该目标配套,行动计划明确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如在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方面,清理对企业跨区域经营、迁移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方面,推动大湾区内地九市深入实施公平竞争政策,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清理取消港澳企业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
行动计划还要求深入实施“湾区通”工程,加快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其中包括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在更多粤港、粤澳口岸实施“一地两检”“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等人员通关新模式,结合实际需要推动更多口岸实施“24小时通关”。
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也将稳步推进。行动计划提及,做好“债券通”之“南向通”,推动债券市场双向开放提速。探索在大湾区内符合条件的区域试点开展跨境征信合作,建立粤港澳征信产品互认机制,提升跨境融资信用服务能力。
此外,为推动跨境便利执业与行业标准共通,行动计划明确将优化港澳专业人士在大湾区内地的职称申报评审机制,研究在部分重点领域率先推动港澳专业人才在大湾区内地便利执业。(完) 【编辑:苏亦瑜】